能源管理

为因应全球能源短缺和气候变迁所带来的挑战,长华科技每年都会设定节能目标和执行方案,并整合各单位的节能提案,定期追踪和控制执行成果。并积极推动生产线机台的评估,以及致力于研究厂务公用系统,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根据每年向经济部能源局申报的节能计划,2025年台湾厂的核定平均年节电率为1.37%~2.84%。同时,为配合政府鼓励再生能源的利用,公司自2020年起在台湾厂区增设太阳能板,累计至2025年装置容量为233 kWp,2025年发电量为364,301 kWh。

能源消耗统计

注1:单位换算依据经济部之「能源产品单位热值表」计算,自2024年起,柴油及汽油单位换算依据环境部公告热值计算。
注2:再生能源为太阳能,系依据装置容量单日消耗GJ推估全年度。
注3:2023年起数据包含所有合并个体。其余数据仅为台湾厂区、大陆厂区及马来西亚厂区范畴。
注4:2025年3月大陆SHS厂开始导入太阳能光电自发自用系统。
 

生产用电统计

2025年总用电量达90,523,754 kWh(90,524 MWh),电力密集度为6.741,主要用电来源为制程动力及空调设备;2025年公司整体营运及生产活动持续成长,致总用电量较2024年增加约2.7%,然而单位密集度下降约8.3%,能源使用效率较前一年度有所提升。未来我们将持续专注于能源的使用效率、选择再生能源及替代能源等规划执行。

 

节能措施

为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长华科技积极推动各项节能措施,以厂务设施及生产设备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生产设备运转效率优化和参数调整,以及更换节能照明为主轴,并透过各厂节能方案来达成环保节能的目标。同时加强节能倡导,鼓励员工随手关灯、下班关闭计算机,并广泛使用节能灯具,对于非常态照明需求区域,改用感应式开关来控制照明,透过改变生活习惯来减少能源的浪费。

2025年各厂区节能措施及绩效

重点节能计画

阶段性的节电规划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

长华科技集团为善尽社会责任,每年自主盘查并揭露温室气体排放量。因应自我期许,长华科技集团以台湾厂区为示范,于2022年起引用ISO14064-1:2018进行温室气体盘查,以营运控制权法作为汇整温室气体总量之方法,并经第三方公证单位完成数据查证,子公司均于2023年经第三方公证单位完成数据查证。全集团已于2023年完成温室气体盘查之外部查证。
台湾厂区于2022年首度导入ISO 14064-1:2018外部盘查;其余厂区于2023年首度导入ISO 14064-1:2018外部盘查。2025年配合主管机关政策,温室气体盘查之计算与分类原则改依循 GHG Protocol(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办理,以财务控制权法进行全集团(包含海外子公司)的温室气体盘查,以接轨IFRS永续揭露准则。
系数之引用皆以符合当地区域性为原则,如:台湾厂区系引用台湾环境部113年2月5日公告之「温室气体排放系数」、台湾经济部能源署公布之电力排碳系数及环境部「产品碳足迹计算平台」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中国大陆地区系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国生态环境部公布之「2022年全国电力碳排放因子」;马来西亚系引用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 Energy Commission)发布之《Malaysia Energy Statistics Handbook 2023》及IEA(2025)公布之电网排放系数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新加坡系引用IEA(2025)公布之电网排放系数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全球暖化潜势(GWP)系采用IPCC评估报告IPCC AR6 WGI (2021), updated by Errata (2025-10-07)。盘查之温室气体为CO2、CH4、N2O、HFCs、PFCs、SF6及NF3七项,全集团无来自全氟化合物之温室气体排放量。

 

 

历年温室气体排放量

注1:2023年起数据包含所有合并个体。其余数据仅为台湾厂区、大陆厂区及马来西亚厂区范畴。

注2:2024年前以ISO 14064-1进行温室气体盘查之计算与分类,2025年起配合主管机关接轨国际、信息一致性需求,改依循GHG Protocol进行。

温室气体排放密集度(范畴一+范畴二)

长华科技集团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主要来自范畴二─外购电力,因此我们进一步分析集团设备用电来源,主要为制程动力,其他系空调设备、空压设备、污水设备、照明设备及其他设备。我们致力于降低能源耗损与提升能源效率,以减少产品制程所排放之温室气体。

2025年范畴一及范畴二温室气体排放种类

2025年范畴三-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空气污染防制

长华科技集团生产过程包含电镀制程,会产生酸碱气体及有机挥发物(VOCs)等空气污染物,针对此类废气排放,我们严格遵循各厂所在地的环保相关法规,并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采样与监测,以确保废气浓度符合法规排放标准。以台湾厂区为例,除依据环境部《空气污染防制法》设置专责空气污染防制人员及代理人,并进行相关教育训练外,厂内亦采用湿式洗涤塔,自排放管道将酸碱气体及VOCs集中引导至洗涤塔中和处理后进行排放,并每日记录与监测相关数据,以确保排放管控成效与法规一致。
台湾厂区2025年度VOCs 排放总量为6.80公吨(注),集团所有生产工厂排放废气均符合法规之排放标准,并无重大空污违规事件。除了制程排放污染控管外,台湾厂区更推动内部员工行为改变,以奖励补助员工换购电动机车,鼓励采用低碳交通工具,以降低移动过程所产生之碳排放与污染源,展现我们落实环保责任之承诺。

注:采质量平衡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