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学机械系
香港理工学院
国立台湾大学电机博士
美国印第安那大学企管硕士
东海大学会计系
国立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学博士
美国纽约市立大学资讯管理硕士
本公司订有「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及「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禁止公司内部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资讯买卖有价证券,并作为本公司重大资讯处理及揭露机制之依据,本公司亦会不定期检讨本办法以符合现行法令与实务管理需要。前述办法可于本公司网站中查询。
对新任董事及经理人,本公司于上任后一个月内即会对其进行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之教育宣导,其内容包含内线交易禁止规定之适用范围及对象、重大影响股票价格之消息范围及公开方式、罚则及其法令规定。
本公司于每季营运成果发表前,向内部人及特定职务之主管及同仁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10条规定之宣导,其内容包含缄默期间的提醒等,以具体落实防范内线交易,2022年各季已约向 17 人进行宣导。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12月18日通过「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并于每年第四季进行内部绩效评估。 2021年本公司由董事会、功能性委员会及董事会议事单位,就「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及「功能性委员会」之绩效进行评估,各项评估分别进行。
2021年度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自评整体平均分数为4.51分(满分5分),「董事成员」绩效自评整体平均分数为4.39分(满分5分),显示整体董事会运作良好;「薪资报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绩效自评结果,平均分数为4.76分(满分5分),显示薪资报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整体运作情况完善,符合公司治理,有效增进董事会职能。
2022年本公司委托台湾董事会绩效协进会办理外部董事会效能评估,就董事会组成与结构、董事之选任及持续进修、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内部控制、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及价值创造等7大项构面以线上自评问卷及实地访查之方式进行评核。
依长科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选举采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一之候选人提名制度。本公司于一一○年三月十七日董事会核准于一一○年股东常会中改选七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一之规定,本公司于一一○年三月十九日公告受理董事候选人提名之期间、董事(含独立董事)应选名额、受理处所及其他必要事项。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候选人名单,股东提名人数不得超过董事/独立董事应选名额。凡欲提名董事之股东,应于一一○年四月一日起至四月十二日止检附被提名人姓名、学历、经历、当选后愿任董事/独立董事之承诺书、无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情事之声明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以挂号寄(送)达本公司 财务部(地址:高雄市楠梓区开发路24号)。
本公司于一一○年四月二十日董事会审查通过七位董事被提名人,包括四位董事:黄嘉能先生、黄修权先生、洪全成先生、蔡荣栋先生,三位独立董事:林宜静女士、欧嘉瑞先生、林任林先生,列为下届董事会之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一一○年六月七日股东常会的董事(含独立董事)改选中进行选举。依金管会公告「因应疫情公开发行公司股东会延期召开相关措施」,本公司股东常会召开日期改为民国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本公司于民国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股东常会完成第五届董事改选,选出七席董事分别为:黄嘉能(元耀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黄修权(长华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全成(长华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荣栋(长华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宜静(独立董事)、欧嘉瑞(独立董事)、林任林(独立董事)。
所有董事之学经历如下表所列:
●本公司董事之选任,应考量董事会之整体配置。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量多元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一、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
二、专业知识技能: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行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验等。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其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一、营运判断能力。 二、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三、经营管理能力。 四、危机处理能力。 五、产业知识。 六、国际市场观。 七、领导能力。 八、决策能力。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成员具备营运判断、会计及财务分析、经营管理、危机处理、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领导能力及决策能力等领域之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足以落实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此外,本公司具员工身份之董事占比为28.57%、独立董事占比为42.86%、女性董事占比为14.29%;3名独立董事任期年资在9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