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运作情形资讯
1.本公司之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计四人。 2.本届委员任期:2024年5月30日至2027年5月29日。
第四届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资料如下:
独立董事
(召集人)
注:身分别请填列系为独立董事或其他(若为召集人,请加注记。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之运作情形资讯
本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4规定设置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本公司之审计委员会委员计四人。本届委员任期:2024年5月30日至2027年5月29日。
1.审计委员会成员专业资格及经验
毕业于纽约市立大学资讯管理硕士,曾任职瀚宇电子副总经理及功林数位科技总经理等,于电子产业之经营与策略管理已有超过20年的资历;现为信谊育乐总经理,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市场行销、产业知识、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适时对本公司董事会提出相关公司治理及营运管理意见。
2.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应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及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其主要职权列示如下:
(1)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2)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5)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7)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8)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9)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3.审阅财务报告
董事会造送民国2023年度营业报告书、合并财务报表、个体财务报表及盈余分派议案等;其中合并财务报表、个体财务报表业经董事会委任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郭丽园会计师及廖鸿儒会计师查核完竣,并出具查核报告。上述营业报告书、合并财务报表、个体财务报表及盈余分派议案经本审计委员会审查,认为尚无不符。
4.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评估本公司于民国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了解营运之效果及效率目标达成之程度、报导系属可靠、及时、透明及符合相关规范暨相关法令规章之遵循,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等之设计及执行系属有效。
5.签证会计师
签证会计师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会计师委任前至本公司报告13项审计质量指针(AQIs)资讯。另签证会计师独立性评估已由财务部完成「会计师独立性评估表」(评估内容系参照「职业道德规范公报」第10号及「会计师法」第47条)后,并于民国2023年12月21日送交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报同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郭丽园会计师及廖鸿儒会计师均符合独立性评估标准,足堪担任本公司民国2024年度签证会计师。
本公司『企业诚信经营专职单位』之运作情形资讯
本公司为健全诚信经营之管理并建立诚信经营之企业文化,参考上市上柜公司诚信经营守则,于2015年10月董事会通过「诚信经营守则」,为本公司最高遵循之诚信政策。依据董事会订定之「诚信经营守则」,本公司再制订了「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由诚信经营委员会为专责单位,以落实本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之修订、执行、咨询服务,并于每年3月董事会向董事报告。
本公司诚信经营执行情形包括:新人入职时发放「CWTC集团行为准则手册」及定期宣导训练。本公司2022年度参与诚信经营议题之内、外部教育训練程(含诚信经营法规遵行及内部控制等相关课程)共计151人时。
本公司为推动永续发展成立永续发展委员会,并由本公司董事长为主任委员兼委员会召集人,其余委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其中应有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成员之任期与委任之董事会届期相同。
本公司『永续发展委员会』之运作情形资讯
1.本公司之永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计三人。 2.本届委员任期:2024年5月30日至2027年5月29日。
第一届永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资料如下:
董事长暨总经理
永续发展架构与职掌
永续发展委员会秉于董事会之授权,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定期提报董事会: (1)制定、推动及强化公司永续发展政策、年度计划及策略等。 (2)检讨、追踪与修订永续发展执行情形与成效。 (3)督导永续信息揭露事项并审议永续报告书。 (4)督导本公司永续发展守则之业务或其他经董事会决议之永续发展相关工作之执行。
董事会就永续发展之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议题进行监督与指导,董事会除检视策略的进展,并且在需要时敦促经营团队进行调整。
本公司永续发展权责单位因依推动各项永续活动计划编组 ,并将执行情形定期向永续发展委员会呈报。 (1)公司治理小组:负责公司治理之法令遵循、订定合理之薪酬政策及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教育训练,及利害关系人沟通机制,已实践公司永续发展目标。 (2)永续环境小组:负责环境管理制度、遵循环境相关法规及国际准则等、评估永续转型、提升资源使用率、气候变迁因应机制,及设立环境管理专责单位及人员, 以达成环境永续之目标。 (3)社会公益小组:负责人权管理政策与程序、遵循人权相关法规及国际准则等、建立组织内所有成员及价值链重要成员内外部沟通、评估相关风险及管理机制,及 促进小区发展及文化发展,以达成永续经营之目标。 (4)永续资讯揭露小组:负责永续资讯管理政策、遵循永续资讯揭漏之相关法规及国际准则等,充分揭露具攸关性及可靠性之永续资讯,以提升永续资讯透明度。
永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议案
第一届第一次 (2024年12月18日)
1. 2024年温室气体盘查及确信执行情形 2. 2024年永续报告书及年报执行进度及规划 3. 规划出具2024年TCFD气候相关财务揭露报告 4. 订定永续资讯管理办法及永续资讯管理循环 5. 提报风险管理政策执行情形
推动永续发展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