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學院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企管碩士
高雄海專輪機工程科
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博士
美國紐約市立大學資訊管理碩士
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工學博士
東海大學會計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博士
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並作為本公司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之依據,本公司亦會不定期檢討本辦法以符合現行法令與實務管理需要。前述辦法可於本公司網站中查詢。
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本公司於上任後一個月內即會對其進行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之教育宣導,其內容包含內線交易禁止規定之適用範圍及對象、重大影響股票價格之消息範圍及公開方式、罰則及其法令規定。
本公司於每季營運成果發表前,向董事及經理人等內部人進行有關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第7條規定之宣導,其內容包含緘默期間的提醒等,以具體落實防範內線交易,本公司分別於2023年2月/4月/7月/10月以郵件通知董事及經理人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以提醒內部人避免誤觸該規範。
為防範內線交易,避免資訊不當洩漏,確保對外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本公司於2023年12月舉辦董事及經理人「防止內線交易宣導會」,對董事及經理人進行10分鐘教育宣導,參加人數共13人,佔本公司全體董事及經理人比率為76%。
本公司董事會於 2020 年12月18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每年第四季進行內部績效評估。2022年本公司由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董事會議事單位,就「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進行評估,各項評估分別進行。
2023年度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4.76分(滿分5分),「董事成員」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4.76分(滿分5分),顯示整體董事會運作良好;「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績效自評結果,平均分數為4.89分(滿分5分),顯示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整體運作情況完善,符合公司治理,有效增進董事會職能。
2022年本公司委託台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辦理外部董事會效能評估,就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內部控制、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及價值創造等7大項構面以線上自評問卷及實地訪查之方式進行評核。
台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且具備獨立性,其出具之評估報告表示:公司董事會成員專業背景多元化,董事會成員善盡職責,本屆一年多來全體出席率均為100%。本公司於 2023年2月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董事會依據台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之建議,做為持續精進董事會職能之參考,包含建立正式之董事初任講習制度、增設「永續發展委員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制定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畫。
請點此參閱台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外部評估報告。
1.本公司董事選任係依據「公司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任程序」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公司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準。
2.本公司訂定董事候選人名單甄選過程皆須符合資格審查與相關規範,以確保當董事席次產生空缺或規劃增加時,能有效鑑別及選出合適的新任董事人選。
3.本公司持續進行之董事繼任計畫,以下列標準建置董事人選資料庫:
(1)具備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技能及產業經驗。
(2)誠信、正直、負責並具決策力,價值觀與公司核心價值相符。
(3)具有與本公司所營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
(4)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與管理、會計與稅務、財務金融、 法律。
4.本公司明定「董事會績效 評估辦法」,藉由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控、職責認知、營運之參與、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職能與進修、內部控制及具體意見表述等,以確認董事會運作有效,與評定董事績效表現,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參考。
1.本公司協理級(含)以上員工為重要管理階層,負責組織內相關經營管理業務,各管理層級皆設有職務代理人。
2.重要管理階層除應具備必要之專業技能及經歷背景外,其價值觀及經營理念需與本公司企業經營理念相符。
3.本公司由人力資源處統籌建置人才發展機制,將依據人選的專才及發展力,結合公司核心職能與階層別管理職能進行培訓,按階段執行接班計劃。
4.接班人的培訓內容包括了經營管理、策略規劃、市場營運、人力資源、財務風險…,除深化公司治理與產業發展等知能外,並提供領導管理、趨勢洞察、國際視野、全球政經、數位轉型與永續發展等課程,豐富高階主管的視野與領導思維,培養營運及決策能力。
為讓本公司風險管理作業有所依循並妥善管理風險,於 2023 年訂定「風險管理政策」,定期檢視政策內容並於年度集團風險評估進行前,報請董事會通過(最新 一次呈報通過日期為 2023/12/21),作為本公司最高指導原則。公司究責各功能單位依專業分工進行風險鑑別,並擬訂降低、轉移或避免風險的管理策略及因應方案,以有效降低公司營運風險。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為確保本公司正常營運以達成企業之永續經營,本公司以積極並具成本效益的 方式,整合並管理所有對營運及獲利可能造成影響之各種策略、營運、財務及危害 性等潛在的風險,透過定期的集團風險評估,以風險矩陣圖瞭解風險事件發生的頻 率及對公司營運衝擊的嚴重度,定義風險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並依風險等級採取對應的風險管理策略。
利率影響 匯率影響 通貨膨脹影響
同業競爭 獲利空間壓縮 客製化規格影響生產效益
環境保護 氣候變遷
社會
職場安全 員工招募與培訓
本公司風險管理流程包含風險辨識、風險衡量、風險回應、風險監控及風險管理資訊溝通與處理等要素,除透過跨部門溝通與資料蒐集彙整各項風險可能對本公 司產生的整體影響外,亦將各項風險影響程度與本公司短中長期營運目標相互連 結,以掌握本公司對於風險影響的承受度。 為落實風險管理機制,每年定期展開集團風險評估作業,風險評估作業結果報告每年皆會定期呈報與審計委員會(由 3 位獨立董事組成)以及董事會(最新一次呈報日期為 2023/12/21),呈報內容包括彙整當年公司所面臨之各項風險(2023年度所遇風險項目,如:匯率風險、營運成本風險、法規遵循及變動風險、氣候變遷風險等),及風險因應措施與預計改善計畫等,後續於每年進行追蹤,並知會稽核室追蹤結果,由稽核室對於風險管理作業執行風險管理稽核,以確保本公司風險管理有效運作與執行。
有關TFCD風險揭露請點此參閱評估報告。
為讓本公司對智慧財產的取得、維護與運用,符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之要求,以達保護自身權益,並避免侵害他人權利,且使本公司所有人員對智慧財產管理有正確認知、重視研發創新,透過智慧財產之管理,強化公司治理,以保公司永續經營。
本公司智慧財產管理計劃暨執行情形如下:
1.專利
(1)本公司之發明或創作需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者,均應儘速申請。發明人或創作人有協助完成申請、答辯等相關程序之義務。發明新型或新式樣,於未申請獲准專利前,所有接觸該發明或創作之工作人員,就與該發明或創作有關之資料均應負保密義務。
(2)申請專利應經評審程序。評審時除考量專利法要件及侵權保護外,亦應將運用之可能性等列入考量。專利權利期限屆滿前,亦應進行效益與權利維護之評審程序。
2.商標
(1)本公司規劃、設計新商標時,主辦、會辦部門均應負保密義務,其屬委外設計案者,應於委任契約明訂保密條款及受任人違約洩密之賠償責任。
(2)各商標使用單位應使用本公司之商標於本公司商品上及營業上,以維持本公司之商標專用權。註冊商標之使用應依本公司列示之圖樣,不得任意變更。
3.營業秘密
(1)對於本公司列為秘密之計畫、文件、圖表等,本公司員工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洩漏,違者應負民刑事及特別法責任。本公司員工因自己過失洩漏或知悉他人洩漏時,應即告知本公司。此項守密及告知義務不因聘約之終止而失效。
(2)各部門主辦、承辦之業務資料對公司之生產、銷售或經營具有經濟價值,各相關單位應依該資料性質,採取適當保密措施。
1.2015年,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及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董事及員工禁止洩漏商業機密及智慧財產權。
2.2023年,訂定「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以重視本公司之智慧財產權,亦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3.每年對專利之效益與權利維護進行評估。
4.本公司定期於每年第4季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至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提報日期為2023年12月21日。
5.智慧財產成果及數量如下:
依長科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本公司於一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董事會核准於一一三年股東常會中改選八名董事(含四名獨立董事)。 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規定,本公司於一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候選人名單,股東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獨立董事應選名額。凡欲提名董事之股東,應於一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起至三月四日止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 財務部(地址:高雄市楠梓區開發路24號)。
本公司於一一三年三月十二日董事會審查通過八位董事被提名人,包括四位董事:洪全成先生、蔡榮棟先生、黃俊勲先生、石安先生,四位獨立董事:林任林先生、歐嘉瑞先生、林宜靜女士、黃文谷先生,列為下屆董事會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並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日股東常會完成第六屆董事改選,選出八席董事分別為:洪全成(元耀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榮棟(長華電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俊勲(元耀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石安(元耀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任林(獨立董事)、歐嘉瑞(獨立董事)、林宜靜(獨立董事)、黃文谷(獨立董事)。
董事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
本公司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章「強化董事會職能」訂有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針。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向股東會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七至九人之適當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有助於董事會功能有效發揮,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並採用候選人提名制,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本公司能夠邀請與提名一名以上女性董事候選人,並遴選具有不同之專業知識之技能之董事,提供不同角度思維與貢獻,以進一步強化董事會職能。
依據多元化之具體管理目標之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以上女性董事以及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會計與稅務金融、法律、行政與生產管理,本公司於113年5月選舉第六屆董事,設置八席董事(含四席獨立董事),董事成員中有一名為女性,董事專業背景涵蓋產業、會計、技術及管理等多層面,並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各董事之產業經驗及專業能力多元且互補。
此外,本公司具員工身分之董事占比為12.5%,獨立董事占比為50%;女性董事占比為12.5%,本公司獨立董事平均任期為3.75年,其中林壬林獨立董事及林宜靜獨立董事年資為6年、歐嘉瑞獨立董事年資為3年、黃文谷獨立董事為新任,所有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均不超過3屆。本屆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之具體管理目標皆已達標。
本屆董事具備多元背景之情形如下:
獨立董事 任期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