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安全與衛生
為了有效研商解決廠內職業安全衛生實務問題,特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設置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
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各廠總經理擔任,其餘委員應含勞工代表至少占總委員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並定期召開會議(台灣廠區至少每3個月1次,及大陸廠區為每月1次)。
委員會相關職掌如下:
1負責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2負責審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3負責審議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4負責審議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及採行措施。 5負責審議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事項。 6負責審議各項安全衛生提案。 7負責審議事業單位自動檢查及安全衛生稽核事項。 8負責審議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危害之預防措施。 9負責審議職業災害調查報告。 10負責考核現場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11負責審議承攬業務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12負責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公司各廠依據相關規章進行作業環境定期檢測,以排除並進行改善不安全狀況及潛在危害的因素,以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
公司針對同仁之身體健康,提供每年定期健康檢查,如一般健檢及主管健檢,藉以保護及掌握員工健康狀態,依員工健康檢查結果分級管理,適時對員工追蹤及治療,以預防職業病發生。2021年度海內外各廠區均未有職業病確診案例。
2021年職災統計
防災演練及緊急應變